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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财经大学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。
时间:2016-08-12 21:36:34

  

 

各学院、校各单位:

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黔人社厅通〔2016237号)(附件1)和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2016年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黔教师发〔2016197号)(附件2)等文件精神,现就201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推荐评审条件

(一)高校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,严格按照《贵州财经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(试行)》(贵大发〔20122号)、《贵州财经大学职称申报条件补充暂行规定》(贵大发〔2015103号)和《贵州省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(试行)》(黔人社厅通2014756号)执行(相关文件详见教师工作处网页)。

其余系列严格按照2016年贵州省各系列推荐评审条件执行。

(二)201612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。

2016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安排

(一)报送时间2016822——99

(二)报送地点:贵州财经大学(花溪校区)立德楼三楼教师工作处。逾期不予受理(继续教育考试由于主管厅局还未下文通知,可以后补)。

(三)申报高校、中专、中小学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,须按报送材料要求(附件3)报送申报材料。

申报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应按照各系列主管部门2016年有关职称评审工作文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。

、其他要求

(一)为维护职称工作的权威性、严肃性和公正性,2016年在做好职称工作“三公开”(申报材料、初审结果、评审结果)的基础上,继续推行申报人、推荐单位承诺制度,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,推荐单位要对所推荐人员的申报资料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,以确保申报材料的客观、真实。对未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,学校不受理申报材料。

(二)所有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须附上中国知网查重证明,方能认可。外文论文无需查重,只需在贵州省科技情报所开具检索报告即可。

科研项目由科研处认定

(三)学校有评审权系列(学科)的职称评审工作,学校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,凡申报高级职位任职资格的,均须在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现场答辩,不参加答辩的,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评审资格。

(四)学校没有评审权的系列(学科),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委员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审查推荐,报相关系列评审委员会评审。

 

 

 

附件:1.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黔人社厅通〔2016237号);

2.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2016年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黔教师发〔2016197号);

3.高校、实验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报送材料要求;

4.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》;

5.《贵州省申报评审高校、中专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》;

6.《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》总评积分表;

7.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;

8.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师工作处

20168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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